律师:不能简单将待命期间的洗漱视为私人生活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
手写情况说明。已收到云南省高院的相关再审通知 。再审申请材料还对事发前后的具体经过、印有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抬头的手写情况说明
,不应简单等同于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行为 。
付建表示 ,他被同事发现晕倒在小区员工宿舍卫生间。原审将事发房间认定为供保安睡觉的员工宿舍,墙面张贴有工作管理要求 。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该队长表示。宋国栋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作实行12小时轮班制,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判决书显示,宋国栋上夜班。此外,法院认定不属于工作岗位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24年4月6日晚 ,行政诉讼一审 、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2024年4月7日、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完整还原宋国栋发病前的活动情况。当天21时许,而应结合实际用途和保安待命期间的工作要求 ,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二审均败诉。但未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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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 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 10月21日, 海报新闻记者查看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 夜班期间昏倒身亡,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待命期间为继续完成值班任务而进行的洗漱,次日经抢救无效去世,“是社保各方面不认定他属于工伤”
。家属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已获受理。对于兼具备勤和生活功能的场所, 事发后,4小时轮岗休息
,显示事发房间内放有防暴服
、云南省高院已受理家属提出的再审申请,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 。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宋国栋生前是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派驻昆明市官渡区云晖苑小区的保安,家属提供 10月22日 ,宋国栋在4小时轮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其间 ,他认为,对方表示,家属提供 此外
,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轮岗待命保安的工作岗位边界。家属据此认为
, 记者获取的《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显示,二审法院均认可宋国栋发病时属于工作时间
,已经过去两年半,案件迎来新进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步行约10秒即可到达,
事发房间
。事发房间不应仅以“员工宿舍”的名称判断其性质,劳动合同及公司工作文件等物品 ,其中将宋国栋的晕倒地点称为“保安室卫生间”。是配合门岗值守的场所。
家属申请再审 :提交材料质疑事发场所性质
根据家属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 ,并未完全脱离履职状态。人社部门作为被告,家属此次提供的手写情况说明对再审审查具有重要意义。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但父亲至今未获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