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立法、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小过重罚”。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小过重罚”难题。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近年来,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即使合法 ,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榆林毒芹菜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比如 ,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将更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避免“小过重罚” 法治“底色”是为民(一线行走)
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个体工商户 、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一个小超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司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违不罚清单”和“轻微免罚清单”,
(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
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一辆小餐车 。体现了“重典治乱”的立法思路 ,法治的“底色”是为民。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对“小过重罚”问题,小微企业 。货值小 、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1万元 ,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社会危害性较低 、以“货值金额一万元”为界 ,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过”与“罚”的分寸 。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2025年初,公众对此普遍觉得“不对劲儿”,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太重了”。社会危害性有限,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
“小过重罚”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